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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是李嘉诚率先提出来的,但2013年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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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的公摊面积确实是香港商人李嘉诚率先提出来的,但是在年之后,香港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从而“公摊面积”就成为了中国内地的一个特色。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我们平常所交的物业费其实是含公摊面积的!

一个善举可造福一方,一个恶念也可祸害一方。挖空心思的敛财冥想,现在成了行业内的约定俗成,发明人都弃之不用了,效仿者到时不遗余力的坚持传承。建议物业费只要交公摊面积就可以了,因为每个人家里的卫生都是自己搞的,安全有防盗门,物业只看了个大门和打扫了公共卫生。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面积小了,价格涨了,有啥区别?其实取不取消都一样,又不是说取消了就能便宜点。总面积总造价利润率都在那,含公摊面积单价看着低点,不含公摊单价价格就高点。但相同的户型算到最后你还不是要出同样的钱。无关紧要的事罢了。

叫不叫公摊,都一样出钱。叫公摊,名义上自己还有份。要不然,让人霸占了公摊面积,你喊天喊地也没人理,跟你没关系呀。我最关心的是既然公摊面积是大家出钱了,是不是归大家所有?丈量一下总面积,看看每家的总面积相加是否相等。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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