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计划提高赴港上市门槛。
11月27日,港交所刊发了有关赴港上市主板公司盈利规定的咨询文件,咨询预计持续2个月,公众可于年2月1日(星期一)或之前提交意见。港交所建议,将盈利规定按市值规定于年的增幅百分比调高%,或按恒生指数平均收报点数(由年至年)的概约增幅调高%。
港交所拟提高上市门槛。据悉,港交所《主板规则》第8.05(1)(a)条的最低盈利规定于年推出后,未曾作出调整。同时,自年《主板规则》第8.09(2)条的最低市值规定由2亿港元增至5亿港元后,港交所注意到部分仅符合盈利规定最低要求但市值相对偏高的发行人之上市申请有所增加。对此,港交所提出了两个方案。
按照方案1,港交所建议按于年市值规定由2亿港元增至5亿港元的增幅百分比调高,也就是提高%,同时股东应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业绩纪录期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由0万港元增至万港元,前两个财政年度则由万港元增至万港元。
按照方案2,即按恒生指数的平均收报点数,由年盈利规定推出实施时的点上升至年的点的概约增幅调高,也就是提高%。同时股东应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业绩纪录期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由0万港元增至万港元,前两个财政年度则由万港元增至万港元。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调高主板盈利规定的建议将加强主板上市与GEM上市(创业板)的区别,为上市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选择及指引。借此建议,我们承诺持续致力提高香港市场整体质素,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
在咨询文件中,港交所也提到,从监管角度上,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