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医院哪家专业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mbbdf/本通告旨在公布,公司注册处(下称「本处」)于年10月24日实施在《公司条例》(第章)下的公司登记册新查册安排的第二阶段,同时推出经修订的指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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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处于年8月16日发出的公司注册处对外通告第1/号公布,公司登记册新查册安排会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已于年8月23日生效,而第二阶段将于年10月24日(下称「实施日期」)起实施。
2.在第二阶段下将推行多项措施,当中包括对于在实施日期当日或之后交付本处登记的文件中所载的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公司秘书和某些其他人士(例如获授权代表及清盘人)的完整身份识别号码(以下统称为「受保护数据」),将不再提供予公众查阅。「指明人士」则可向本处提出取览董事等人的受保护资料。
3.为实施新查册安排的第二阶段,公司注册处处长(下称「处长」)已修订26款与申报受保护数据有关的表格,由实施日期起开始使用。
4.有关指明表格的主要变更包括修订相关部分以便申报董事的通讯地址,以及董事、公司秘书和其他人士的部分身份识别号码。此外,每款相关的表格都加添了「PI页」,用以申报每名有关人士的受保护资料。PI页内所填报的受保护数据不会提供予公众查阅,但为《公司条例》第58(3)条的目的而向处长提出的指明申请则除外。
5.由年7月22日起,经修订的指明表格可在本处网页内「新查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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