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昨日新增5例死亡病例#一大早看到的热搜第一,是北京新增5例死亡病例。确切地说,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新增5例死亡病例,均在北京。
我不知道这个消息为何冲上了热搜第一。或许是,很久没有公布死亡病例了?还是有很多人担心这个死亡率?
我还看到《北京日报》微博推送了这一消息,博文显示有近条留言,但是我点开留言区,却一条评论都看不见。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一切责任在微博吧,大概也许可能是出bug了。不过,我在其他自媒体的微博里,看到了一些网友的留言,说这些数据看看就是了,或者也没有看的必要了。网友拎出来的数据,一个是全国新增确诊病例例,一个就是新增5例死亡病例了。
今天,咱就来掰扯这两个问题:一是,咱到底算不算确诊病例?二是,数以个位计的死亡病例,可怕吗?
我们都知道,12月14日,卫健委已经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了,现在看到的都是确诊病例。那么作为普通大众,两道杠、发烧、咳嗽、头疼、乏力的我们,到底算不算确诊病例?首先,我们要搞清无症状和确诊病例这两个概念。
我看到有不少网友说,只有肺部同时病变了,才算是确诊病例,这并不准确。
我查到,今年9月份,贵州省级救治专家组成员、医院副院长周厚荣对媒体的解释是,如没有临床症状,且血常规、胸部CT结果均无明显异常者,即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感染(无症状感染者);若同时出现发热、乏力、味(嗅)觉减退或缺失等临床症状,或血常规白细胞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胸部CT检查有渗出性病变等异常情况时,则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即新型冠状病*肺炎。
注意他的表述,关键就在这一“且”一“或”里,学过中学数学的都知道,“且”是必要条件,“或”是充分条件。如果我的语文阅读理解和数学逻辑应用题学得都没问题的话,也就是说,只要同时出现发热、乏力、味(嗅)觉减退或缺失等临床症状,就可以算是确诊病例了。
今年4月,人民日报客户端的一篇文章,对此的解释是,所谓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一方面是感染了新冠病*,新冠病*核酸检测阳性,另一方面却没有咽痛、发烧、乏力、干咳、嗅觉减退等一系列症状和体征,同时CT片影像学上也没有看到有肺炎表现。而新冠病*确诊病例,则也是感染了新冠病*,病*学检查阳性,同时有临床症状或血液及影像学检查异常。注意这里,用的也是“或”。
不是“且”,而是“或”,是“或”躲不过。所以,你身边,也许就是你,已经算是确诊病例了。
至于为什么卫健委的通报,和你的观感大相径庭,这其实也很好理解:你自己在家检测的,自己通过休息和喝药治疗的,大概是没有机会和途径进入统计序列了。
好了,解决了第一个问题,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连同18日新增的2例死亡病例,新十条公布以来,官方已经披露了7例新冠死亡病例。
全国(不算港澳台)7例死亡,可怕吗?有些人一看到死亡病例,就紧张得不得了,总觉得自己也是有可能的、有概率的。是的,这没错,我们每个人也都有概率遭遇车祸,也都有概率染上流感,甚至都有概率被雷电击中、被陨石砸中。
我们从这份通报中,没有看到这5个病例,究竟是像上半年的上海那些死亡病例,是感染后诱发了基础性疾病尔后死亡,还是直接因为新冠肺炎死亡。我们姑且就按后者算。5例到底是个什么水平?我们不妨感受一下别的数据。
年,全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区和台湾地区)共报告法定传染病例,死亡人,报告发病率为.57/10万,报告死亡率为1.81/10万。其中呼吸道传染病发病例,死亡人。
年10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全市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递减,从年的2.33降至年的1.62。通报同时指出,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万辆,驾驶员总数已达万人。所谓万车死亡率,是在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按机动车拥有量所平均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一种相对指标。
按这个官方数据换算,北京年车祸死亡人数大概在X1.62=人。
今年儿童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显示,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1—14岁儿童的第二位伤害死因,据统计,学龄前儿童与小学生群体因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每年超过人,受伤0余人。
官方媒体报道,根据年-年的数据分析发现,雷击造成我国平均每年人死亡,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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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另一个有关新冠肺炎的死亡数据,是12月2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屹在发布会上指出的:本轮疫情广州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本土感染者16.27万例,无症状感染者占感染者总数约九成,重症、危重症仅4例,无死亡病例。
现在,北京,乃至全国,到底有多少人感染了,有多少人有临床症状,我想肯定很少有人再去看通报。自己以及自己身边的人、认识的人里,有多少已经阳了、有多少已经康复了,大概都有个普。
很多东西不能轻易相信,也不能错误地理解,但我们,总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的知觉。别总是被吓倒,也别总是被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