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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万恶的公摊面积将全面取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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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缪禾

现在又有消息称,“年公摊面积将全面取消”,这是真的吗?

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由香港兴起,有说法称是李嘉诚首先发明了它,也有说法称是霍英东发明的,随后李嘉诚推广开来。无论是哪一种,香港在年彻底取消了公摊面积,而在内陆的公摊面积范围却越来越大,然而开始时只是楼梯、墙面,现在是走廊,电梯井道,设备间等都计入公摊面积,由小区的业主共同分摊。

试想一下,背上高额房贷购买的平的大房子,居住时却变成了50平方米的小公寓。房价如此之高,但房自却在“缩水”?全部是公摊面积作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呼吁要取消公摊面积。甚至有消息指出,“公摊面积将在年取消”。

第一个采用公摊面积销售的地产项目

根据公开市场的资料显示,第一个采用公摊面积销售的地产项目是年的香港香槟大厦,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刚刚崛起的时候,房地产市场繁荣,建造的房子虽然很多,但买的人却不多,因为当时香港的卖房模式是一栋一栋的楼去卖,然而,对于普通香港老百姓来说,谁能买得起一栋房子?

此时,香槟大厦的销售就采用了一种特殊的模式,把原来的卖房销售的模式改变了一下,改成一层层卖甚至一户户卖,这种一户户卖的方式瞬间降低了房地产的买房门槛,又恰逢香港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于是买房者络绎不绝。

深圳是最早从香港引进土地预售制公摊面积香港叫停大陆兴起

改革开放后,各地除福利分房外,开始探索房地产供给的其他模式,商品房制度逐渐形成。据《瞭望》报道,年,深圳从香港引进了土地招拍挂这个模式。年从香港引入楼花,形成内地预售房屋制度。

早在年12月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已经表示,商品房买卖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签订,应标明买方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并指出商品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自年1月1日起,香港对住宅物业的销售实施了一项新规定,要求地产代理商在选择性地提供相关建筑面积数据之前,必须提供该物业单位的可售面积信息。

同年4月29日,《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正式实施。新规扩展至一手新盘,若代理违规,最严重会被撤销牌照。这是香港房屋销售“建筑面积”时代的终结。(注:香港“实用面积”相等于内地的套内建筑面积。)不过,正是这个已经明确被香港区域下令调整的公摊面积,在内地被各大开发商堂而皇之的使用着。

官方表态

早在去年,住建部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就用14个字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应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虽然只是意见稿,但也直接表达了官方对公摊面积的态度,从老百姓的立场为购房者谋福利。

《人民日报》也发表了一篇文章,《买房平得70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文章称,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实行公摊面积制度的国家,这种制度侵犯了人民的利益多年,而央媒新华社也曾转载发表《“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其中指出:公摊面积虽然长期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就很合理。其主要原因是公摊面积的计算没有规范,缺乏管理,购房成本不断上升,也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

然而,在公众喊“取消”、中央媒体喊“怀疑”的背景下,却有专家公开表示,不应该取消公摊面积,否则业主就会吃亏。

专家:不能取消公摊面积

据了解,不少权威机构的专家们,一致反对取消公摊面积,认为公摊面积越大越好,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取消公摊面积后,开发商会缩小公共区域,会影响到车位数量、绿化覆盖等,公共走廊、电梯井等面积也会随着缩小,生活舒适度就会下降。第二,取消公摊面积后,开发商很可能会为了维持房子总价,从而提高房屋单价,对于购房者来说,整体房价仍保持不变。

除以上两点原因外,专家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后,还有三项收费也会产生争议。

第一就是已经购房的业主为公摊面积支付的费用。

第二就是为公摊面积支付的税费。

第三就是为公摊面积支付的物管费、暖气费等杂项费用。

就目前而言,无论是购房费用、税费、小区杂费,都将以建筑面积来征收,其中也包括等额面积在内。一旦取消公摊面积,之前多支出的费用是否可以补偿?而取消公摊面积后税费、物管费、暖气费等等费用又该按什么标准来收取呢?这些都是问题。

对于想要赔偿金的业主,专家也为他们算了一笔账:以一套公摊20平米1万元单价的公寓为例,赔偿金高达20万元,那么一栋楼需要赔偿多少呢?一整个小区的金额又需要赔偿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呢?

因此,公摊面积并不是说取消的取消,毕竟,这一制度在中国房地产业“生存”这么多年,想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剥离”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要解决许多带来的连锁问题。因此,取消公摊面积仍在探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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