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处理的公证材料翻译中,经常会见到中国香港的DeedPoll(改名契)。一般是中国香港客户拿到大陆使用,所以译文采用简体中文提供居多。
今天来了解一下该文书的用途。
DeedPoll(改名契):中国香港人士要改名,要到入境处/人事登记处进行身份证改名手续。如要改名的人士未满18岁,便需要由父亲或母亲代为提出,过程中入境处会要求申请改名的人提供有效的“改名契”。
在一些情况下,您也可能会想要改自己的姓氏或名字或姓名。一般来说,中国香港人士更改姓名需要到香港的律所找香港律师做一份改名契。做改名契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1、本人持有的香港身份证本人持有的回乡证
2、改名后的中英文姓名,中文须告知是简体还是繁体字
3、年满18周岁有权直接改自己的姓氏。未满18周岁(即更改孩子的姓氏)需要孩子父母双方的共同同意以及前往香港律所签字(即使父母已经离婚),除非离婚判决书中声明仅孩子父亲或母亲一方就有权帮孩子更改姓氏并无需经过另一方同意。姓氏可以改成任何姓氏,不一定要随父母亲的姓氏。
改名契是一份法律文件,内容一般2-3页不等(英文),由改名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内容是声明自愿放弃使用旧名,此后改用新名。
通常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可更改,要证明出生证明的旧名和身分证上的新名是属于同一人,便要靠改名契。没有改名契,入境处不会接受当事人用新名取得身份证,并且很多手续办理,诸如毕业证书、结婚证明,亦需要用改名契证明是同一人。
深圳翻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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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分别为香港改名契翻译原件及译稿样本,如果您有香港改名契需要翻译,可以随时联系。